校属相关单位:
根据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发布的《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(艺术学)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》,现将艺术学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:
1.我校受理期限为2021年7月8日前 ,各申报学院务必按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,纸质版和电子版需一致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申报材料要求:提交的申报材料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;成果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。
原公告及项目申请所需材料见附件,也可直接访问:
http://www.nopss.gov.cn/n1/2021/0428/c431030-32090900.html
社会科学处
2021年5月7日